视频号直播11.11大促激励计划
发布于 2024-10-17 15:24 阅读()
视频号小店平台公布视频号直播11.11大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用于助力品牌、商家和达人在视频号直播2023年11.11大促(以下简称“活动”)中更好地冲刺成交目标,品牌、商家和达人在活动期间内开播,当场满足门槛即可获得流量激励。
视频号小店商家在参与本计划前,请你详细阅读以下规则,以便顺利满足计划要求,获得平台方奖励。
一、活动说明
1.1 激励计划有效期
2023年10月31日20:00:00至2023年11月11日23:59:59(北京时间)
1.2 参与对象
活动期间满足视频号开播条件的,通过视频号直播选择“购物”类目开播+开通橱窗功能的商家和达人。以下又称“你”或“主播”。
1.3 大促活动详情和报名
视频号11.11大促活动详情、报名链接,可点击查看:
视频号直播2023年11.11大促招商
视频号直播11.11 狂欢节物料设计指引
2023年视频号直播11.11大促报名
二、激励计划细则
在上述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开播,符合选择“购物”类目开播+开通橱窗功能的条件,可参与下方激励计划。
2.1 流量券激励计划
在活动期间,主播应作为带货主播,且在当场直播间的成交数据满足对应门槛要求。
激励政策可能会随着活动的进行而发生调整,调整时将告知主播,请密切关注活动相关动态。
2.1.1【活动1】预约领券激励
主播作为带货主播,使用直播预约功能,设置【预约可领券】,选择关联优惠券并创建大促活动期间内的直播预告完成该场次直播。
平台将在10月31日晚上18点根据上述主播的预约数据和领券数据生成排行榜单,并针对排行榜前50的商家下发流量券激励(排行榜以平台的统计数据为准)。
参与范围:视频号小店商家自播,或视频号主播分销优选联盟的商品;
发放额度:
发放方式:
流量券激励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下发,收到后可立即使用该流量券,有效期为发放之日起30个自然日。
2.1.2 【活动2】GMV目标任务激励
活动期间,主播作为带货主播开播,累计成交数据满足对应目标门槛要求,大促结束后主播可获得对应流量券激励。
GMV定义:活动期间用户在视频号小店完成订单支付,用户未申请退款的实际结算订单金额。
例如,A主播于10月1日在视频号进行带货直播,且该场直播A主播视频号直播间完成人民币100万元支付成交额,大促结束后若用户未申请退款完成结算,则商家可获得100万*1%=10,000点的流量券奖励。
参与范围:视频号小店/视频号交易组件的主播,或通过分销优选联盟商品的主播。
发放上限:11.11大促活动期间,单个主播因达成上述GMV目标,最多可获得600,000点流量券激励。
发放方式:流量券激励将在满足订单结算要求后发放,收到后立即可使用该流量券,有效期为发放之日起30个自然日。
2.1.3【活动3】技术服务费减免激励
视频号平台内所有商家,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号小店商家、微信小程序视频号交易组件商家。
活动期间实际支付的订单均可享受技术服务费率减至1%(不区分类目)
参与范围:视频号小店/视频号交易组件的主播自播,或视频号主播分销优选联盟的商品;
具体政策规则参考:2023年视频号11.11大促技术服务费下调公告
2.1.4【活动4】榜单排名
活动期间,主播作为带货主播开播,系统将根据直播间成交、直播间观看等数据计算生成热度值,并根据热度值在主会场带货榜单中排序展示。
参与范围:视频号小店/视频号交易组件的主播,或通过分销优选联盟商品的主播。
三、附加说明
3.1 主播在哪里查看奖励的流量券和流量券使用数据
主播在直播结束后将于“我的视频号-视频号私信”中收到私信,点开私信即可查看奖励的流量券及相关数据。
流量券的使用效果、限制和要求,根据使用场景、投放选项和选定内容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效果数据为准。平台不对实际推广效果,即展示量、观看量、互动量等效果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或保证。
3.2流量券的有效期是多久
流量券发放后立即生效,有效时间段30个自然日。
如:10月1日收到的流量券,生效日期为10月1日,30天有效期,于同年10月31日00:00:00失效。具体以收到流量券的有效日期为准。
四、注意事项
4.1 视频号激励活动严禁如下直播间:荐股类、引导购买理财产品类、有明显负面舆情的主播、有**/夸大其词/课程体系不完善/缺少售后服务的直播间、用户真实举报较多/有传销风险/欺诈风险/有**行为/平台禁售/超范围/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类目的直播间。
4.2 主播单场退货率超过40%,平台有终止该主播参与本激励政策的权利。
4.3 平台方有权依据产品情况、运营情况、技术能力等因素自行决定参与本计划的参与对象范围,参与本计划应满足的条件、资质等要求。
4.4 你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不得违反本计划规则以及视频号相关的平台规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不得存在任何违法或不良内容。
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方投诉、举报、平台方自行发现等),你将会被取消参与资格、取消全部奖励、被要求退还已获得奖励、失去参加后续视频号相关激励计划资格等,同时对相关违规行为,平台方将视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理。
若平台方因此遭受行政处罚或第三方权利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的,你应当对平台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5 你需确保有资格参与本计划,参与本计划不会导致你违反任何对你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4.6 你因参与本计划所取得的权利、所负担的义务及获得的流量奖励,未经平台方书面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7 你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舞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欺骗他人参与本计划、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材料、用不正当手段绕过本计划规则)参与本计划,或利用本计划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的行为。
否则,平台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计划参与资格、取消奖励等措施,亦有权收回你已领取的奖励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4.8 如你参与本计划的行为存在上述约定情形的,平台方有权不经通知清除违规内容,并视违规行为和情节对违规用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或永久停止提供视频号及微信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的服务等措施。
4.9 如果你对本计划有其他疑问,可以联系视频号客服告诉我们。【客服渠道:请把微信更新到最新版本,点击视频号右上角头像->创作者中心->创作指南->页面底部,联系客服。】
五、法律声明
5.1 鉴于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你理解并同意,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疫情或灾害事件、计划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计划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平台方有可能采取各种方式消除异常情况或调整、暂停、取消本计划,因此造成你损失的,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如你未满18周岁,则不允许参加本计划。
5.3 因与本计划相关的规则解释、计划开展等事项产生争议的,你同意与平台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和平台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市南山区(即本规则的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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