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广告新闻 > 广告营销

关于山东省非法户外广告处罚标准介绍

发布于 2022-10-14 02:08 阅读(

一、违法行为:设置不符合山东市容标准

对不符合山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设施,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修复或者拆除;逾期不修缮、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镇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乡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拆除,可以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设施,由有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修复或者拆除;未经批准擅自翻修、拆除、安装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法行为: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使用实物模型、悬挂物、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

建筑物、设施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标准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有关部门或者个人进行改造或者拆除;如未经批准或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宣传材料,或使用实物造型、悬挂物体、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材料,影响城镇外观的,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不符合规定的,由山东省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修复或者拆除;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的外墙、路面、电线杆、树木上张贴、涂鸦、素描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或者拒不受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信企业暂停使用张贴、涂鸦、描绘的通信号码。

这里介绍了山东省非法户外广告的处罚标准,处罚依据《山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且设置应符合相关城市的要求,设置合理、安全,以利于整个建设和发展。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查阅我们的广告。

相关阅读

更多资源选择
软文发布平台
电话咨询:19128500281
软文发布平台
在线客服咨询
软文发布平台
软文发布平台
软文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