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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快看清楚了

发布于 2022-10-23 22:27 阅读(

珠海适合四季旅游,具有“城市观光、环岛观光、休闲度假、旅游购物、体育竞赛”的特点,发展也很快。以下小编将带您了解珠海一些户外管理规定的内容。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2)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和行人通行的;

(3) 使用非法建筑物、危险房屋或者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物、设施的;

(4) 妨碍他人生产经营或者影响居民或者他人使用房屋权益的;

(5) 国家机关、学校、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的建筑控制区和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立其他区域;

第十三条以电子显示设备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标志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科学控制亮度,避免光污染周围环境;

(2) 禁止设置与道路方向和进站车辆方向垂直的方向;

(3) 禁止从晚上10:30至次日早上7:00开放,经重大节日设立许可机关批准,可以延期。

第十二条申请人申请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向市城市管理部门提出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 按规定填写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表;

(2) 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主体资格的文件;

(3) 户外广告设施和载体的立面图、安全结构图和彩色效果图;

(4) 在公共场所设置设施的,应当提交户外商业广告设置权证明;在非公共场所设置户外商业广告设施的,应当提交证明户外广告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或者与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属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合同;

(5) 使用建筑物(构筑物)设置设施的,应当提供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物(构筑)安全证明;

以上是珠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规定介绍的一部分。如果你想知道更多,你可以关注天狮广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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