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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市开始实施户外广告和牌匾专项规划

发布于 2022-10-27 12:43 阅读(

新建筑的类型应包括在建筑方案中;同一道路或街区上相邻建筑物的整体类型体积应协调;商业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墙(块)设置公益内容不少于广告面积的30%

本报讯(康俊民孙健)昨日从市城管局获悉,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的设置和管理,这不仅有利于城市景观的形成,也有利于户外广告和牌(标志)系统的建设,市城管局根据城市总体、部(省)技术要求,针对先进的城市管理和发展趋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标志)专项规划已完成,研究市规委会已通过并开始实施。

根据专项规划,城市从区域管理、城市空间管理和载体管理三个方面对户外广告的规划和设置进行指导。

其中,城市商业区为集中引导区;适度控制区是指对城市景观形象、城市建筑和设施使用功能影响较大的区域,如重要的城市门户节点和欢迎道路(出入口)。对城市公共空间、城市景观、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环境质量有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根据市政府要求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均为禁区。

在禁区内,只能设置商业和商业综合体批准的预留广告、公园广场景观公益广告和其他类型的户外广告。其他地区的户外广告可以适度控制和集中引导。

同时,根据部、省行业管理标准,屋顶广告、窗广告、墙(柱)广告、附于市政交通设施的广告、大型等类型的设施不符合城市定位和外观建设要求,对景观影响突出的,对于禁止类型的广告不允许设置;通过有效控制能够提高质量、营造商业氛围和提升城市活力的广告设施类型,包括控制和鼓励广告类型。

为了突出规划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未来的建设方案应包括我市新建筑的位置、类型、数量和大小。

已建建筑根据户外广告的详细规划要求,结合建筑立面、户外广告布局、综合改造管理。

在建筑标志设置方面,中心城市的建筑标志将从多重细化中进一步废弃。原则上,每个建筑物只允许设置一个建筑物名称,不得放置在建筑物轮廓线之外。牌匾体现的是突出个性而不是随意任性的设置指南要求,“共同招募”,注重上下线条、材料和设置方式的要求,也就是同一方式或块相邻的建筑类型、体量整体、色调、纯度、亮度和颜色在温度色调上的变化达到和谐,而不能改变建筑立面设计,不能遮挡建筑立面特征细节,不能影响消防救援等。

为保证意识形态和公益属性,城市规划中凡利用商业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围墙(块)设置公益广告的,其内容比例不得低于广告面积的30%;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墙(块)只作公益广告,空置期应用于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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