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广告新闻 > 广告营销

呼和浩特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阅读后充分意识到

发布于 2022-10-31 11:46 阅读(

呼和浩特素有呼市和内蒙古自治区首府之称,是中国北方边境地区的重要中心城市,也是连接黄河经济带、欧亚大陆桥和环渤海经济区的重要桥梁。呼和浩特被誉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在呼和浩市一定能有好的效益,第二天找广告小编谈谈呼和浩市的法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商品和服务的下列广告:

(1) 街道标志、灯箱、窗户、墙壁、商店标志、标志模型、横幅和气球等形式的广告,安装在公共或自有场所的建筑物和空间内;

(2) 通过交通工具(包括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和张贴的广告;

(3) 利用各种交易会、订货会、交易会、艺术表演、体育竞赛等形式,在露天(包括公共或自有场地的建筑物和空间)设立、悬挂、绘画、分发、赠送、邮寄或张贴;

(1) 户外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

(2) 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安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布局形式与街景协调,保持完整、整齐、美观;

(3) 户外广告应使用中文和中文。蒙古语的使用范围由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4) 户外广告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数据和计量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书写规范、准确;

(5) 有配光装置的户外广告,灯光应保持明亮;

(6) 户外广告应定期维修,保持整洁、安全、美观。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2)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使用的;

(3) 妨碍生产、工作、学习或者破坏绿化设施、市容的;

(4)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控制区;

(5) 市和祁县区人民政府禁止户外广告的区域。

以上是关于呼和浩特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的部分介绍,见这里我们也很清楚,如果您对其他方面感兴趣,不妨注意以后查找天狮广告的内容。

相关阅读

更多资源选择
软文发布平台
电话咨询:19128500281
软文发布平台
在线客服咨询
软文发布平台
软文发布平台
软文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