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部门如何惩罚不合格的车身广告
发布于 2022-11-18 02:36 阅读()
这个世界太大了,要不见你!户外广告就是这样。随着各种各样的发展。它也正在慢慢流行起来。跟着小编,今天我们来谈谈身体广告不是开成关是怎么处罚的
首先,为什么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城关机构广告进行处罚
第13条规定,机动车牌照应悬挂在车辆前方或后方的指定位置,并保持清晰完整。一般重型和中型卡车及其拖车、牵引车及其拖车的车身应涂上放大的车牌号,文字应正确且清晰。
合格检验标志和保险标志应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在机动车车身上涂刷、粘贴或广告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城市管理处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1) 重型或中型卡车及其拖车车身或后部的放大品牌号未喷涂或放大品牌号不清晰;
(2) 在机动车车身上涂刷、粘贴标志或者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3) 卡车或拖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和后部下部保护装置或在车身上贴上反光标记;
(4) 机动车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的;
(5) 更改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未按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期限登记变更的;
(6) 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机动车现任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期限登记转让的;
(7) (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或者转让登记,机动车档案移出登记地点的车辆管理办公室后;
根据“管理规定”发布的下列广告应按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
(1) 使用户外场所、空间和设施发布并由展示板、电子显示设备、灯箱承载的广告;
(2) 在车辆、漂浮物、机载仪器、充气物体和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或悬挂的广告;
(3) 在地下铁路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车站、码头和机场航站楼内及其周围放置的广告;
(4) 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
在单位注册地址和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区内设置的自行设计的户外广告,宣传单位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联系方式的,无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户外广告注册。除非当地法规另有规定。
任何机构广告张贴都需要获得合理合法的凭证,如果没有规定的机构广告,城管处罚将下来。小编提醒你,不要祝福幸运心理哦!车身广告必须通过定期审核,才能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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