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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你知道多少

发布于 2022-11-21 20:04 阅读(

淮南地处安徽省北部,淮河两岸,素有“中州咽喉,江南屏障”、“五彩缤纷的淮南”之称。有些朋友想去淮南市,但我不知道有什么规定,下面找一天知道广告小编会带你去淮南市外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场所、空间、交通工具等,以标志(识别)牌、灯箱、电子活动板、张贴板、窗帘横幅、气球模型、实物造型等形式进行的广告。

单个表面积超过10平方米或边长超过4米的广告,或连续5个以上相同类型的广告,属于。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1)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设施和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2) 使用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或屋顶轮廓线以外的空间等,破坏视线或危及安全的;

(3) 在国家机关、学校、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建立控制区;

(4) 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建(构)筑物外观和形象的;

(5) 法律、法规和户外广告设置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2)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合法有效文件;

(3) 拟设置的户外广告现状图和全景电脑设计图;

(5) 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大型户外广告经审查符合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法定条件的,应当发布大型户外广告。

第二十八条城市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 批准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申请或者超越法律规定的职权作出批准决定;

(2) 不批准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

(3) 在审批过程中未履行法定通知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义务;

(4) 未依法说明拒绝接受、延长决定或者拒绝批准的理由的;

(6) 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7)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求户外广告组织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8)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形。

以上是关于淮南市户外广告集管理方法的部分介绍,想把淮南市的朋友们最好读一下这篇文章,谢谢大家注意找天知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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