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见正文满负荷及退货
发布于 2022-11-30 13:13 阅读()
徐州具有东西、南北贯通的地理优势,是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徐州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联合国人居奖”。这在徐州可以看出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让我们看看徐州的户外酒吧吧!
第三条(术语含义)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装置,是指使用下列载体,以文字、图像、电子展示设备、实物模型等表达方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商品、服务和发布的行为:
(2) 道路、广场、地下通道、公共绿地、水域、公园和其他公共场所(场所);
(3) 公交车站、新闻亭、信息亭、电话亭和公共信息板等公共设施;
(4) 车辆、漂浮物、起重工具、充气物品、模型和其他载体;
第十七条(许可条件)户外广告的设置,户外广告安装载体的所有人、权利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2) 营业执照或其他表明申请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文件;
(5) 设立承运人使用协议、权利转让协议或管理协议等。;
(7) 公共服务广告专用设施设置权中标通知书或交易支付凭证确认书;
第二十四条(设置规定)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设立应当自取得批准文件之日起60日内完成;如果未在时限内完成设置,许可证文件将无效;
(2) 应按照批准或备案文件中规定的地点、地点、规格、设计图纸、效果图等内容进行安排;
(3) 按照城市照明或景观照明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照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开启和关闭;
(4) 设施上标记的许可证或记录编号的标识;
(5) 室外商业广告位空置超过7天的,应当发布公益广告,直至商业广告发布;
(6) 不得以公益广告的名义设计、制作、发布商业广告;
(7) 户外广告设置期限届满后,定居者应当在5日内拆除。安装者未拆除的,安装载体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应当拆除。临时室外时段结束后,定居者应及时将其移除;
(8) 存在安全隐患、达到使用寿命或者丧失使用价值的,施工单位应当修理或者拆除。
以上是徐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方法介绍的一部分。如果你想知道更多,你可以关注天狮广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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