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这些小细
发布于 2022-12-01 19:20 阅读()
从今年开始,昆明将实施以全面改善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为重点的城乡清洁工程。
随地吐痰、乱扔种子、纸张和烟头等废弃物,或将废弃物扔出房屋或汽车,将被责令清除污染物,并罚款50元。
但未经授权在公共区域内乱丢垃圾卡或运输车辆沿途乱扔垃圾的行为,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今年的城乡清洁工程主要是动员公民开展广泛的爱国卫生清洁活动,在主城区开展职业清洁作业,规范现场管理,整治郊区路口脏乱、乱停车等“七乱”行为,作为“清洁城市”行动的内容,在农村,为确保城乡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政府发起了一场清理房屋、清理肮脏村庄和美化村庄的运动。
到明年,将建立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乡环境卫生、市容交通秩序的根本改善,城乡文明水平显著提高,个人思想道德文明和健康素质显著提高。
根据相关规定,昆明市计划对以下11种破坏环境卫生和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城市街道单位和个人不履行门前秩序、卫生和绿化“三包”;随地吐痰、小便、乱扔垃圾;沿街闲逛,设置非法摊位;在城市道路、广场和室外公共场所发布各种广告和宣传材料;损坏花坛、草坪和其他公共绿化设施;未经授权在公共区域或空间设置标语牌或标语牌;机动车违章停车;擅自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居民区、树干上雕刻、悬挂、涂刷;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非法载人载货;运载垃圾、粪便和其他废物以及其他液体和散装材料的车辆泄漏和溢出;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挡。
对这些违法行为,除责令清除污染物和停止违法活动外,还将处以5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
在相关规定中,随地吐痰、小便、投掷瓜果皮、纸张和烟头等废弃物,从房屋、汽车上扔出废弃物,违者责令清除污染物,罚款50元;
破坏花坛、篱笆、栏杆、草坪、钉木、折叠花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元;
未经授权登记、营业摊位、在绿地堆放材料、违反恢复秩序的;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罚款。
擅自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居民区、树干上雕刻、悬挂、涂刷,责令撤除,罚款500元;
如果机动车违反禁令停车,将罚款150元,并记录3分。
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非法载人和载货、不使用人行横道、不穿越街道设施、不翻越道路隔离设施而横穿道路的,处50元罚款。
此外,对于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除行政处罚外,还将通过新闻媒体披露违法者的姓名、单位、事实和处罚结果。
一份关于处罚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并将从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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