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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相关信息请参见此处!

发布于 2022-12-02 05:43 阅读(

了解户外广告的朋友应该知道,每个城市的户外广告管理方法都不同。一些用户想了解海门的户外广告管理:海门,隶属于江苏省南通市,长江北岸,东北濒临黄海,南临长江,下面找一天认识小编给你介绍海门,希望能帮助有需要的朋友。

本办法第五条所称,是指城市建设、内容、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层空间、城市道路、各类场地和城市交通干道之间的边缘设置(安装、悬挂、张贴、绘图、hoso、护栏等)的各种形式、设施,以及其他用于展示、展示、展示、,以下宣传广告设施:

(a) 在建、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建外墙、屋顶和各种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屋顶安装户外广告设施、平行于墙壁安装户外广告设备、垂直于墙壁安装室外广告设备、附于建筑物立面的成套设施,并设置在户外广告设施的墙上;

(2) 公共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安装在道路两侧的灯杆、电线杆、车站标志、报摊、电话亭、阅读板、画廊、自动售货机、自行车棚等公共设施上的各种户外广告设施;

(3) 地面户外广告设施:直接安装在地面上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垂直式户外广告设施、基座式户外广告设备、大地板户外广告设备和大型高设施。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泊位,是指可用于建设户外广告专用固定设施的土地(或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空间位置。

(2) 拥有相应户外媒体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3) 内容、期限、地点、形式和规格应符合《城市户外广告和店铺招聘设施设置技术规范》、《江苏省城市市容标准》、《江苏省海门市》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要求。

第十条广告设施(泊位)使用权转让方式及费用:

(1) 利用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公共建(构)筑物等公共设施(泊位)设置户外广告的,可以通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设施(泊位),或者,政府专用设施的使用权可以通过拍卖或者提前招标的方式转让;

(2) 政府应通过拍卖或招标方式转让非公共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使用权,使用权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返还给业主。

(3) 户外广告设施及泊位使用权转让费为预算外资金,全额划入财政专户,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好了,海门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小编将在这里向您介绍,想了解更多关于本市户外广告管理的方法,欢迎关注寻找天狮广告,相信您会有更多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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