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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户外广告处罚内容及相关依据

发布于 2022-12-07 16:32 阅读(

许昌市的内容和相关基础你今天都明白了,找一个宽广的小编给你详细介绍。

根据《许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20条规定,在许昌市,商店等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如有脏污或问题,应及时刷新、修理或更换;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

应报市容、环境和公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及时更新、维护、更换或者拆除污损、损坏或者残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审批或者不符合审批要求,擅自设置大型建筑物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撤职,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禁止任何形式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许昌市负责户外广告审批、监督和管理的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接受与广告经营单位的隶属关系。

第二十五条未经市户外广告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市户外广告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根据《河南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每个户外广告主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发生倒塌、坠落等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拒绝、阻碍有关行政人员履行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许昌市有关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有关行政人员应当遵守纪律和法律,秉公执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有关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许昌市户外广告处罚的内容和相关依据已经介绍过了,相信大家已经了解得比较清楚了。找到广小编,提醒你户外广告设置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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