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违法广告案例分析
发布于 2023-06-26 14:55 阅读()
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侵害财产和人身权益。市市场监管局今天公布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上海江城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上海智美颜和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等12例案件。
一、杭州奥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化妆品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广告,虚构其公司依托于某著名大学研发中心,现有兼职教授、副教授、博士等多人,引进世界最新科技,在国内率先使用相关技术等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2019年7月,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42万元。
二、杭州菩提水晶饰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水晶饰品,利用其网店发布含有“辟邪长寿”“镇宅挡煞保平安”“增财助运防小人”“招桃花人缘”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2019年2月,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0万元。
三、上海云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宣传其旗下品牌"创立于2013 年,已经在全国二十多个城市设立分公司"。查出,当事人实际成立于2015 年12 月,至案发未设立分公司;当事人宣传其经营的美容器材"是击败99%美容项目的拓客神器""为所入门店营业额月提升150%";宣传其品牌"是国内唯一拥有完整美业生态链的品牌""中国皮肤管理第一品牌"等,当事人无法对上述宣称提供真实性证据,构成虚假广告;当事人还在百度推广页面发布含有"20 天开店,30 天回本"等对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的违法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4.宁波华泓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吸引消费者,增加交易机会并提高业绩,根据内网上拍摄的汽车图片虚构编造车辆相关信息,并修改成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售价,将此类信息发布到某网站上进行经营交易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2018年3月,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20万元。
五、上海林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微博及其官方网站宣传其驾照考试培训项目"最快20 小时拿证""考试不过,免费重学""全自营一对一教学模式"等。经查实,"20 小时"系指20 个上车实操小时,而非总学时,当事人承认"最快20 小时拿证"是不可能存在的;"免费重学"只是免除教学费用,其他费用并不免除;宣传"自营连锁""全自营一对一教学模式",实际上当事人只是部分自营;
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5万元。
六、上海中智国际教育培训中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招收更多学员,发布含有"HSK試験官及び出題.採点資格"的广告用语,其中文意思是"HSK考官以及出题,打分资格",在广告中明示其教师团队拥有HSK考官以及出题和阅卷资格。
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万元。
七、元向(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宣称其是亚洲脑力运动总会中国上海分会",宣称"全脑训练是提高孩子记忆力、专注力、阅读力、想象力、写作力、创造力最本质最有效的训练方法",没有任何依据或证明材料;宣传单页上介绍其"金钥匙·金视力课程""不打针、不吃药、不手术、无器械2 天恢复清明视力100%承诺安全有效,无效退款"等,没有什么事实的依据,夸大其效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万元。
八、绍兴上虞王某琴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采用免费体验的方式推销“旋磁式糖尿病治疗仪”,在广告中利用前国家领导人名义进行宣传,虚构该产品对多种超过其适用范围的疾病均具有疗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绍兴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30万元。
九、金华浙江搜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自营网站上为广告主制作发布含有“驼奶产业的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非常广阔,目前国际和国内市场对驼奶制品的需求远远大于供应,对肺结核、糖尿病、癌症及艾滋病等免疫系统缺陷疾病具有显著的治疗功效”“驼乳中除了含有和牛乳相似的营养物质外,在乳清蛋白中还含有大量的溶菌酶、乳铁蛋白、乳过氧化物酶和免疫球蛋白等各种保护性蛋白,因此具有很高的生物学价值。长期饮用可以增强人体的免疫功能,并能够调理人体的肠道功能,还能辅助治疗肝病等传染性疾病”等内容的广告。经查,以上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虚假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没款万元。
十、舟山喆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金融理财广告案
当事人为推广其所从事的投资理财类业务,委托他人印制宣传单页,其中含有“风险低,本金收益有保障……年化收益高达20%,短期可达12%”等广告内容,且未对投资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合理提示或警示。广告中还含有“公司是上海综合实力雄厚,安全保障型较高的服务公司之一,公司与宁波工商联合作,在市政府支持下……与工商联和多家银行之间建立了长期合作战略关系,开拓多种金融项目”等内容。经查,上述内容为虚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舟山市市场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30万元。
十一、台州天南医疗美容诊所发布虚假医疗机构广告案
当事人在自建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对其医疗美容服务项目作广告宣传,广告中虚构“黄氏无痕双眼皮”项目有28年历史、20余万成功案例,主诊医师李某为“V定点隆鼻技术”发明人、韩国眼鼻整形医院访问学者、号称“台州鼻王”。广告将普通收银员黄某虚构为特色专家教授、从事医疗美容20余年、“黄岩老太婆埋线双眼皮的继承和发扬者”、已申请国家专利及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虚构该诊所为台州地区鼻整形修复基地、黄氏无痕双眼皮培训基地、V型定点隆鼻术培训基地、台州最早从事整形美容的医疗机构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2019年8月,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0万元。
十二、台州坎特铂雷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案
当事人在“台州坎特伯雷教育”微信公众号及网站上发布“参加书生保分班的同学一律签订保分协议,没有进入台州市书生中学或北大附属书生学校,将无条件退还所有费用”等广告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2019年3月,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0万元。
以上的案例告诉我们,广大企业要秉持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基本准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告宣传应当真实、全面,不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切实履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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