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外广告产业额首次突破60亿大关,户外广告管理方法如下
发布于 2023-07-07 14:21 阅读()
5月16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成都市户外广告发展研究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成都市户外广告产业额为亿左右,首次突破60亿大关,这可是一件大喜事啊!近几年,户外广告发展一直呈上升趋势,户外广告也将成为广告投放热门选项。
另外,相关负责人称,为了保持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未来的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持续发挥规范市场的作用,改善市场环境,保持广告市场的稳定发展。户外广告发展离不开广告市场的监管,小编整理了成都市户外广告管理的相关政策,主要针对了户外广告管理机构、禁止设置广告区域、广告内容要求以及广告设施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 本市户外广告管理机关是市和区(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七条 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张贴户外广告。
(一)县级以上常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所在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筑控制地带。
(三)影响城市景观的地带。
(四)有碍绿化带树木花草的正常生长和妨碍交通安全的地带。
(五)当地政府禁止设置、张贴的其他区域。
第十条 户外广告除应符合《广告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广告内容真实、健康、清晰、明白,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不得出现低级庸俗和弄虚作假广告。
广告文字必须准确、规范、广告造型、广告画面应构思新颖,制作精细、色彩鲜艳,不得粗制滥造,影响市容观瞻。
广告框架安装必须牢固、美观。
第十二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张贴位置和规格大小,经统一规划、核准后,广告经营者不得擅自移动和改变。
第十三条 户外广告必须保持完好。对陈旧破损广告,广告经营者应及时修复更新。
路牌广告每半时应更新一次。广告拆除后,应及时设置新广告。广告框架闲置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天。
护栏广告每五个月应更新一次。
广告经营者设置的横(条)幅广告每三个月必须更新一次;各类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设置的临时性横(条)幅广告经批准可在会前三天设置,会后三天内必须拆除。
以上就是关于成都市户外广告管理的相关介绍,具体详细内容可以搜索《成都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了解更多户外广告管理条例。此次,成都市户外广告产业额突破60亿大关,占据了广告界的热门话题,也让更多人关注到了户外广告发展,发展带来的是机遇更是挑战,广告市场的监管和规范,对于广告宣传来说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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