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整理关于拆除户外广告牌的公告样式
发布于 2023-07-26 15:02 阅读()
关于拆除户外广告牌的公告如何写 样式你了解吗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些样式,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拆除户外广告牌的公告样式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请设置单位对违规设置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于都县原323线K73+150m处、K80+400m处的两处高炮广告牌进行处理,请广告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按无主广告牌处理,我局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于都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10月13日
关于拆除户外广告牌的公告样式样式二:
为进一步提升县城区环境,争创省级文明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淮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城区范围内部分路段有关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拆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除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主干道、重要地段和节点。西门外(跃进路--龙门架)、大圆盘周边、苏果超市周边、南街、照壁巷和十字街周边等重点地段。
二、拆除类型
1.拆除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期限的各类楼体、楼顶等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2.拆除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要求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3.拆除年久失修、无人问津,已影响市容的广告牌、指示牌等标识标牌。
4.拆除画面破损陈旧、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的门头标识标牌。
5.拆除其它严重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
三、拆除方法与时限
1.自行拆除阶段(2018年12月17日—12月25日)由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和广告经营单位,按照要求自行拆除。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10日)凡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城管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四、各产权单位和广告经营单位要自觉维护城市市容形象,主动配合拆除违规户外广告工作。
五、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拆除户外广告牌的公告样式也有其他的种类,但是这两种是使用最频繁的,大家可以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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