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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文中一目了然

发布于 2023-08-01 20:44 阅读(

资阳,是四川省唯一一座同时连接成渝“双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资阳的城市名片是:“中国西部车城”、“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中国节能之都”、“绿色资阳”、“三贤故里”、“中国长寿之乡“。想在资阳市投放户外广告的朋友,请事先了解资阳市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一、资阳市户外广告的范围定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利用下列载体,以文字、图像、电子显示装置、实物实体造型等表达方式向户外公共空间发布广告的行为:

(一)建筑物及其附着地块、附属设施;

(二)桥梁、广场、隧道等构筑物及其附着地块、配套设施;

(三)道路、公共绿地、水域等公共开敞空间;

(四)报刊亭、地名标志物、信息亭、电话亭、客运出租汽车停靠站点牌、公共汽车候车亭和停靠站点牌(桩)等市政设施;

(五)其它可以承载户外广告的载体。

本办法所称招牌设置,是指在经营(办公)地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用于表示名称、字号、商号的标牌、标志、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的行为。

二、资阳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危及建(构)筑物使用安全的;

(二)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三)妨碍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正常使用的;

(四)影响市政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的;

(五)影响消防救援的;

(六)利用临街建(构)筑物玻璃的;

(七)利用树木或者损毁绿地的;

(八)法律、法规以及规划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禁止利用下列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及其附着地块、附属设施设置户外广告:

(一)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学校和医院用地范围内的;

(二)在风景名胜区用地范围内的;

(三)在文物保护单位建筑控制地带以内的。

三、资阳市设置招牌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设置招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影响规划审批的建筑物正常间距;

(二)不影响建筑物采光、通风和消防救援等正常功能;

(三)与市容景观和周围环境相协调;

(四)按规定配置夜景光源;

(五)不得利用招牌推介产品或者发布经营服务信息;

(六)不得利用建筑物楼顶或者建筑物20米以上外立面设置招牌(标志除外);

(七)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市政公共设施;

(八)不得将店名或单位名称直接书于墙壁或以纸张、布幅悬挂、粘贴于墙面;

以上就是关于资阳市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部分介绍了,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如果您对其他户外广告资讯感兴趣,不妨关注找天识广告,后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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