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具体规定内容如下
发布于 2023-11-05 17:46 阅读()
流动户外广告相比于其他广告形式,流动性使广告传播更灵活,扩大了传播范围。广告需求日益增大,在这个广告信息圈内,广告投放要求提高,钱不是第一问题,广告效果很重要。流动户外广告都包括哪些广告形式呢 关于流动户外广告有哪些管理条例呢
为了加强本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持城市容貌整洁,上海市制定本《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规定对流动户外广告范围、管理部门以及禁止设置和内,都做了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条 (适用范围和定义)
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户外广告的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流动户外广告,是指利用车辆、船舶、飞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等可以移动的特殊载体设置的户外广告。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市和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流动户外广告发布的经营资质审核、内容登记及其监督管理。
本市交通港口、公安交通、气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海海事局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四条 (禁止设置的情形)
禁止专门用于发布户外广告的车辆、船舶、飞艇和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或者航行。
除轨道交通车辆、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和货运出租车外,禁止利用其他车辆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
除客渡船、旅游客船外,禁止利用其他船舶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
除空中游览飞艇外,禁止利用其他飞艇或者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
第六条 (户外广告内容的要求)
发布流动户外广告,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流动户外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真实、健康,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流动户外广告使用的汉字、字母和符号,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流动户外广告内容中,公益广告内容所占的面积或者时间比例不得低于10%。
禁止发布内容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流动户外广告。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规定并对外公布。
以上就是关于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相关介绍。户外广告的设置和发展应与城市环境相协调,户外广告管理部门为工商行政部,任何户外广告的发布都需要通过审核,如今,各大城市加大了户外广告管理力度,以规范广告市场,提高城市市容为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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