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广告违法用语,做个守法好公民
发布于 2024-02-18 18:40 阅读()
各行各业的发展都离开如今的广告宣传,广告为各位商家们带了来不少的经济效益,为广大消费者们又提供了不少的产品信息,作为新时代里独树一帜的信息传播者,广告的户外形式还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了一份光彩。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关于化妆品广告违法用语,大家都应该法治社会不管是哪一方面国家都会制定法律标准来约束一些人的行为规范,广告这一行业也是不例外的。
一、化妆品广告违法用语
1、特效、高效、全效、强效、速效、速白、一洗白、XX天见效、XX周期见效、超强、激活、全方位、全面、安全、无毒、溶脂、吸脂、燃烧脂肪、瘦身、瘦脸、瘦腿、减肥、延年益寿、提高(保护)记忆力;
2、提高肌肤抗刺激、消除、清除、化解死细胞、去(祛)除皱纹、平皱、修复断裂弹性(力)纤维、止脱、采用新型着色机理永不褪色;
3、迅速修复受紫外线伤害的肌肤、更新肌肤、破坏黑色素细胞、阻断(阻碍)黑色素的形成、丰乳、丰胸、使乳房丰满、预防乳房松弛下垂(美乳、健美类化妆品除外),改善(促进)睡眠、舒眠等。
4、不仅是针对化妆品广告,为了规范广告市场,加强广告市场管理,国家早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不管你的广告性质是什么,只要你打广告,就要遵守广告法,所有广告宣传都不能出现以下情形。
二、化妆品广告其它违法介绍
1、不得夸张宣传产品效果、虚假效果;禁止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包括菌类、螨类、毒、炎、敏、保健类、内调、斑类等);禁止使用医疗术语(廯类、痛、伤、激素、身体不适、发类症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某些网店宣传“最先进的设备”、“最古老的工艺”、“全网价格最低”、“技术最新”、“销量最大”、“最薄”、“最厚”、“全网最畅销”、“国内首创”等,都是投诉举报的热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上述词语不仅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还违背了广告的真实性原则。
以上就是关于化妆品广告违法用语以及相关介绍的全部信息了,化妆品行业是爱美女士们都非常关注的,为了规范化妆品广告行业政府也是耗费心思的,这也是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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