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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就户外广告设立问题,规定了以下条例内容

发布于 2024-02-25 17:41 阅读(

随着户外广告市场的日益壮大,一些商家为了扩大宣传范围,提高产品知名度,违章建筑广告牌,某些广告牌设立的位置妨碍了居民正常生活,扰民问题、安全问题以及影响城市形象,户外广告应该如何与城市发展平衡 北京就户外广告设立问题,规定了以下条例。

第十六条

在居住区及其周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避免噪声污染、光污染和遮挡日照等对居民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第十七条

设置户外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利用道路照明、电力、通信、邮政等设施的;

(四)其他损害城市容貌和环境的。

利用公共交通的候车亭、停靠站牌、车站出入站口等公共交通设施设置广告的,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要求,并不得影响识别和妨碍通行。

第十八条

在公共交通固定运营线路上设置的公共电、汽车车身广告,不得在车辆正面、前后风挡玻璃及两侧车窗上设置。设置车身广告不得对原车身颜色全部遮盖。设置的车身广告不得影响识别和乘坐。

其他车辆(包括小公共汽车)禁止在车身设置广告。

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共电、汽车车身广告的设置标准和规范。允许设置车身广告的公共电、汽车运营线路和车辆,由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公布。

第十九条

本市鼓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粉饰建设施工工地围挡,美化市容环境,但是禁止利用施工工地围挡设置户外广告。

在本市举办大型商业性活动,不得在举办活动地的场所外或者举办活动的区域范围外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以上就是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的相关介绍,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制度的完善和基础设施建设,户外广告一方面宣传效果好,同时也能提升城市形象,对于户外广告管理问题,各大城市也在加强监管措施,以维护市容市貌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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