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户外广告定义,合肥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发布于 2024-05-30 19:29 阅读()
想要在每个地段投放户外广告,就肯定要事先就了解这个城市对户外广告的相关的政策,这样才可以很好的投放。找天识广告,小编以合肥为例子,讲一讲合肥市户外广告定义和合肥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还有合肥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一、合肥市户外广告定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单位和个人通过户外各种载体或形式,为推销或求购商品,介绍或提供劳务及服务等所作的宣传。其内容包括:
(一)在街道、市政设施、广场、机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建筑物或空间设置的路牌、电子显示牌(屏)、霓虹灯、灯箱、橱窗、护栏、横(条)幅、气球、墙壁等广告;
(二)利用影剧院、体育场(馆)、文化馆、展览馆、宾馆、饭店、游乐场、商场(店)等场所内外设置、张贴的广告;
(三)利用车、船等交通工具及升空器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四)各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服务活动和信息服务的各种布告、通告、公告、宣传画、海报、标语等;
(五)利用其它载体或形式设置、张贴的广告。
二、合肥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第十二条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张贴户外广告:
(一)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筑物及控制地带;
(二)有碍城市园林景观及花草树木正常生长的地带;
(三)妨碍交通安全的地带;
(四)有碍地下管网设施的地带;
(五)其它不宜设置、张贴的区域。
三、合肥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第十条在下列载体上和区域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标志设施、交通执勤岗设施、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声设施、道路及桥梁防护设施的;
(二)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国家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控制区域;
(四)危房或可能危及建筑物和设施安全的区域;
(五)影响烟气排放、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灭火救援的区域;
(六)利用行道树、城市绿地的;
(七)利用建筑物顶部、特色建筑外墙立面等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形象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设置的情形。
通过上文的信息我们了解了合肥市户外广告定义的介绍,对于合肥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以及合肥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大家应该也有所了解了吧!想了解更多欢迎光临找天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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