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设置招牌需要报备城管吗
发布于 2024-07-17 19:31 阅读()
在北京设置招牌需要报备城管吗 北京拟设置招牌的相关新规定具体又包含哪些内容呢 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依据《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第七条规定:对于设置单位在设置牌匾标识之前,应到所在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查询牌匾标识的设置详规要求。
北京拟设置招牌的相关新规定:
1、同一街区" class="neilian">店铺招牌不宜“同质化”
为了避免同质化,所以此次征求意见的新规范强调了由商业经营者自主设计展现企业文化内涵和特色的店铺招牌。
征求意见稿提出,店铺招牌应当与商业街区的功能定位、历史文化和景观风貌相协调,与建筑物外立面造型、风格和色彩相和谐,兼顾白天和夜间的视觉效果。由设置人自主设计、设置体现企业文化内涵和特色的店铺招牌;同一街区内的店铺招牌不宜采取统一样式、统一色彩、统一字体等同质化方式设置。
2、店铺招牌不硬性要求“一店一招”
其中,每处店铺的临街门面只能设置1处店铺招牌,有面向不同道路多个门面的,可在每个门面各设置1处店铺招牌,位于商业步行街的店铺可在临步行街门面设置不超过2处店铺招牌;店铺招牌上沿距地高度不宜超过15米。
位于建筑物第二层或者三层,无独立出入口且建筑物外立面有店铺招牌预留位置的店铺,应当在预留位置设置,无店铺招牌预留位置的,宜在建筑物外立面的店铺招牌集中展示区设置。
建筑物四层及以上的店铺,宜在建筑物外立面的店铺招牌集中展示区设置。
3、老字号可设传统匾额、楹联、介绍铭牌
比如,商业街区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店铺招牌宜采用传统样式或者简洁、朴素的现代样式,展现传统文化特色。属于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上原有的店铺招牌,应当原貌保留;新设置店铺招牌的,不得影响文物本体安全和周边环境风貌。
经国家及本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老字号企业,除设置店铺招牌外,还可以设置体现历史文化的传统匾额和楹联;有条件的可采用石雕、木雕形式,在建筑物外立面实体墙的适当位置附着设置一处介绍老字号起源、历史和企业特色的铭牌,铭牌尺寸应当与建筑物外立面比例相协调。传统匾额的文字应当按照传统习惯规范书写,传统匾额和楹联内容仅限于标明本单位中文名称、字号、始创年代、题字和落款等。
不可否认,北京设置招牌是需要报备城管的,随着北京招牌设置新规定的出台,大家一定要注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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