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户外广告设施定义,列举汕头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发布于 2024-08-05 22:22 阅读()
汕头是广东省的经济特区、地级市,是粤东中心城市、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下边找天识广告,小编介绍一下汕头市户外广告设施定义和汕头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还有申请设置户外广告所需材料,好好了解一下吧!
一、汕头市户外广告设施定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
(一)利用公共的或者非公共的场地、建(构)筑物等,以展示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造型、招牌、布幅、高新技术投影等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二)利用水上漂浮物、充气物、模型以及车、船等交通工具和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的表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三)以其他形式利用户外空间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二、汕头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一)利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设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正常使用的;
(三)利用违法建筑、危险房屋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构)筑物和设施的;
(四)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五)在立交桥、人行天桥等市政桥梁设施上的;
(六)在国家机关、学校、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控制地带内的;
(七)在市、区县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内的。
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设置横跨道路的户外广告设施;禁止在市区设置烟草内容的户外广告设施;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设置飞艇、气球等户外广告设施。
三、申请设置户外广告所需材料
第十七条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市、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
(三)户外广告设施全景电脑设计图;
(四)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
(五)与户外广告设施相适应的安全措施证明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对汕头市户外广告设施定义和汕头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以及申请设置户外广告所需材料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有需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的朋友们,欢迎持续关注找天识广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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