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一看就明白
发布于 2024-10-18 21:39 阅读()
武威,甘肃省辖地级市,武威名胜古迹众多,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交相辉映,先后被命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葡萄酒城。有些商家想在武威市投放户外广告,那么今天就跟着找天识广告,小编好好了解武威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吧!
一、武威市设置户外广告的规定
第七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要求;
(二)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满足负荷、防雷、防震、防暴雨(雪)、防风、防火、电气、安全等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设施牢固;
(三)符合绿色节能和环保要求,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艺,噪声、光污染等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四)广告文字运用规范,画面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管理的要求;
(五)户外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二、武威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地名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的;
(五)利用行道树设置户外广告的;
(六)损毁绿化、影响绿化景观的;
(七)危及建(构)筑物安全的;
(八)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武威市申请户外广告所需材料
第九条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应当按规定向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户外广告所利用的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等载体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
(三)户外广告设置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设立或者不准设立的决定。 对作出不准设立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关于武威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部分介绍了,想往武威市投放户外广告的朋友最好熟读本文,感谢您对找天识广告,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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