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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解读:房地产广告禁用语大全 一起来看看吧

发布于 2024-10-29 18:41 阅读(

2015年9月1日起新广告法正式实施,自此像“三年投资回报率高达36%”、“买房送老婆”这等肆意夸张的房地产广告语将被画上休止符。

那么,针对房地产广告,究竟有哪些禁区呢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房地产广告禁用语大全,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新广告法解读:房地产广告禁用语大全

罚款广告里出现这些词罚款20万起

新广告法摘录: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第十一条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在新版广告法里,对于极限、绝对、夸张的出发更加严厉: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什么是极限词语,比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按照以上条款,销冠、开盘即售罄、顶级、最具等词语就要成为房产广告的历史词语了,卖了2亿说5亿,卖了5亿说10亿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想说售罄,拿出数据来!

升值、回报的承诺是雷区

新广告法摘录:

第二十五条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X年稳定回报50%,年回报率8%,这些频频见诸房地产广告的词句,9月起也将成为历史,开发商自己都未必能保证自己的资金链不断裂,拿什么保证业主的物业升值 再者,开发商并非拥有市场的决策权,凭什么给购房者承诺升值保值。

不得用时间来确定距离不能随便开飞机

新广告法摘录: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10分钟直达市中心……用臆想出来的理想交通环境下所需的时间来模糊距离,几乎每个项目的DM上面都会有类似的字样。

低至XXXX起、首付XXXX出街有难度价格战也违法

新广告法摘录: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开发商经常以“零首付”、“首付一成入住城关大盘”、“低至XXXX元起”等为噱头,吸引购房者买房,注意了,这类广告语在9月起可要慎用了,特价房源也就是那么几套,不能用来忽悠大众了。

学区房、公园盘不可乱用否则罚的可不是一点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总结新房地产广告“九宗禁”:

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雷区:购买商铺等的投资回报率)

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雷区:距离XXX开车仅30分钟)

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雷区: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拿来宣传,或者即使已有规划或在建,但进行误导宣传)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雷区:之前出现的各种刷下限的户外广告)

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一些商业项目营销时提及的购房后返租金等,可能会“触雷”)

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雷区:学区房、户口、升学保证)

8、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近日在朋友圈转发的“极限词语”是对此项的延伸,并未在正式法规、规范中出现,建议尽量不用过于绝对的宣传词语)

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禁区:精装房、装修房)

此外,新广告法还给出明确的处罚标准,除了违反《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发布的广告,依法予以处罚,最高可罚200万元之外,没有具体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也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以上内容是找天识广告,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详细介绍,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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