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户外广告门店招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不懂来看看
发布于 2025-04-22 15:51 阅读()
洛阳位于河南西部,洛阳因地处古洛水之阳而得名,想要去河南旅游的朋友一定要去洛阳看看。如果是商家想在洛阳投放货户外广告,建议提前了解洛阳市户外广告门店招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洛阳市户外广告治理内容
1、必须拆除的户外广告:
(1)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2)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3)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4)利用行道树或损毁绿地的;
(5)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2、应当拆除的户外广告:
(1)跨越城市道路、公路设置户外广告;
(2)沿街毗邻建筑物之间的空间设置户外广告;
(3)坡屋顶建筑顶部设置户外广告;
(4)大量车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出入口外两侧各5米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
3、以下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应当拆除:
(1)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
(2)除道路隔离栏外的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10米范围内;
(3)河道、防洪堤安全防护范围内;
(4)各类地下管线、架空线及其它生命线工程保护范围内;
(5)人行天桥落地扶梯、过街地道、公路收费口、高架道路落地匝道等人和车流出入口lO米范围内。
4、需要整改的户外广告:
不在以上拆除范围内、但不符合《规范》中“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的,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整改。
二、洛阳市门店招牌治理内容
1、同一栋建筑物沿街门店招牌设置应当统一高度、统一宽度、统一厚度,招牌长度按门店宽度设置,同一建筑物所属店面招牌之间不得留空隙。原建筑设计中已预留招牌位置的,应按原设计布设;店面上部如有阳台等突出物者,招牌设置不得超过突出物;原设计中既无预留招牌位置,又无突出物的,设置的招牌可视面距建筑物墙体原则上不得超过0、6米。
2、沿街门店招牌设置实行一店一牌。连锁经营单位招牌设置,在满足其统一形象要求的前提下,不得破坏建筑物立面效果。
3、门店招牌的大小应与建筑主体相协调。主要道路沿街招牌的上下高度不得超过2米,其他道路不得超过1、5米;多层建筑沿街门店招牌的上沿不得超过二层窗台底线;一层坡屋面的招牌不得超过檐口底线。
4、沿街门店招牌中只允许标明工商部门核准的单位名称、店铺名称、企业标识。不得标注经营服务种类、范围、价格等内容。
5、沿街建筑物二层至楼顶不得设置招牌。
6、店牌必须设置牢固,保持完好、整洁、美观,不得有残破、污损、褪色、掉字等现象。
7、店牌用字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内容健康。
以上就是关于洛阳市户外广告门店招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部分介绍了,相信您对其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感谢您对找天识广告,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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