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速看速知晓
发布于 2023-08-14 15:44 阅读()
泉州市地处华东地区,气候条件优越,是福建省下辖地级市,也是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泉州是联合国唯一认定的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列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想在泉州市投放户外广告的朋友,请事先了解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吧!
一、泉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定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
(一)广告设施与标识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与周边环境相适应,兼顾昼夜景观。
(二)广告设施与标识使用的文字、商标、图案应当准确规范。陈旧、损坏的广告设施与标识应当及时更新、修复,过期和失去使用价值的广告设施应当及时拆除。
(三)广告应当张贴在指定场所,不得在沿街建筑(构筑)物、公共设施、桥梁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
(四)城市公共绿地周边设置广告设施,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且宜设置小型广告设施。
(五)对外交通道路,场站周边广告设置不宜过多,宜设置大、中型广告设施。
二、泉州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城市户外广告设施:
(一)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标志性建筑、优秀近代建筑;
(二)风景名胜区及其控制地带和名胜风景点建筑控制地带;
(三)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或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使用的;
(四)妨碍生产经营或者人民生活,危及人身安全,损害市容市貌的;
(五)利用违法建筑、危险房屋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
(六)利用行道树或损毁绿地的;
(七)在城市主干道上设置跨街横幅广告的;
(八)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禁止设置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载体和区域;
(九)影响河道防洪安全及水利设施正常使用的。
三、泉州市申请户外广告的材料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先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定点意见书后,根据管辖范围向市、区城市户外广告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告设置申请表;
(二)广告发布者营业执照;
(三)广告设施设计图纸及彩色效果图;
(四)利用建筑(构筑)物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提供原设计单位或者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筑结构安全证明材料;
(五)广告设置场地照片和场地示意图;
(六)场地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
(七)规划部门定点意见;
(八)占用道路的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九)涉及河道行洪区、防洪堤管理范围的,应当提供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涉及公路安全的,应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提供申请材料。
以上就是关于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的部分介绍了,想要了解更多户外广告资讯,不妨关注找天识广告,后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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