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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黄冈市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

发布于 2025-01-08 17:29 阅读(

户外广告也影响着城市环境,不同城市对于户外广告设置标准不同,违规处罚也不是不一样的。对于黄冈市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标准你了解吗 接下来找天识广告,小编就带大家去详细了解一下。

黄冈市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

1、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2、未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设置户外广告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限期拆除

自由裁量标准:

一、违法情节轻微

1、违法情形:广告主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罚款

二、违法情节一般

1、违法情形:具有一般违法情节的。

2、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法情节较重

1、违法情形:责令其改正后,不采取补救措施改正的;广告主曾因实施该违法行为被查处,而且再次实施该违法行为的;其他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依法应予从重处罚的情形

2、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含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含2万元)以下罚款

职权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违法相关行为的,由黄冈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修订,2012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第十七条第一款:户外广告应当统一规划,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设置。

黄冈市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标准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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