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不清楚的瞧一瞧
发布于 2025-03-18 15:38 阅读()
岳阳,是一座有25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位于湖南省东北部,与湖北、江西两省相邻,是一个资源丰富、区位优越、风景优美的地方。今天小编从户外广告的角度,岳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来带大家更深刻地了解岳阳,快来看看吧!
一、岳阳市户外广告范围定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商品生产、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户外各种载体或者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宣传其商品、服务的商业广告,包括:
(一)利用城市户外空间,通过广告牌、标牌、招牌、指示牌、巨幅(含条幅、彩旗)、橱窗、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实物造型等设置的商业广告;
(二)利用车辆等交通工具和交通设施设置、绘制、张贴的商业广告;
(三)利用气球、飞行伞等升空器具悬挂、绘制的商业广告;
(四)户外采取其他载体或形式设置的商业广告。
二、岳阳市申请户外广告要提交的材料
第九条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城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注明申请人名称、设置期限、具体设置位置、形式、规格、材质及数量;
(二)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三)租赁合同等场地、设施使用权证明;
(四)白天和夜间的户外广告实景效果图;
(五)依法应当办理规划许可的户外广告,提供规划许可文件;
(六)依法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的户外广告,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岳阳市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城市桥梁、供水排水设施、供气供热设施、城市防洪大堤上设置的;
(五)在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以及危房上设置的;
(六)在国家机关、学校、文物保护单位、标志性建筑、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及风景名胜区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岳阳市户外广告经营者应履行的职责
第十五条户外广告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持户外广告的整洁、完好,并及时进行维护;
(二)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并按照本市城市亮化有关规定开启照明设施;
(三)定期对户外广告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遇恶劣气候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依法需进行安全检测的户外广告,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安全检测,安全检测不合格的,及时整改,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岳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部分介绍了,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如果您对其他户外广告资讯感兴趣,不妨关注找天识广告,后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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