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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商业屋顶上的广告人物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吗

发布于 2022-11-14 05:20 阅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活动的广告主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其所推销的商品或者通过某种媒介或者形式提供的服务,费用由经营者或者服务者承担。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生产、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组织或者个人。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生产或者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代理人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误导。

第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1) 使用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和国歌;

(2) 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姓名;

(4) 妨碍社会稳定,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的;

(5)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反良好的社会习俗;

(6) 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或丑陋的内容;

(7) 含有种族、种族、宗教或性别歧视的内容;

第八条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九条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和许可,或者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款和承诺,应当在广告中清楚写明。

广告中注明商品促销或者提供服务附带礼品的,应当注明礼品的种类和数量。

第十条广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数据、调查结果、摘要和引语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来源。

第十一条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类型。

未取得专利权的,任何人不得在广告中虚假声称已取得专利权。

禁止为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或已被终止、撤销或无效的专利使用广告。

第十二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者、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以上内容是找天空广告小编为你仔细组织的详细介绍,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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